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创建绿色低碳城市,进一步明确我市中远期的绿色建筑、建筑工业化、住宅全装修、海绵城市等发展目标,根据《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等法规要求,《宁波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18~2025年)》已经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宁波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18~2025年)的批复》(甬政发〔2018〕23号)批准实施,现联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具体参见:市住建委网站http://www.nbjs.gov.cn/GB/art/2018/5/10/55_E56FE91D9A9A7291.html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
宁波市规划局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