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部门:
为加快推进滨江大道(下白沙路)建设工作,市住建局将协助我校做好滨江大道红线范围内所有临时用房的拆除和相关设施设备的搬迁工作。现因项目推进工作需要,要求我校申报设备搬迁费用预算,以便下阶段统一实施用房拆除和设备搬迁工作。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1〕36号精神和市发改委《关于同意下白沙路(归源路-宁波大学南门)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甬发改审批〔2021〕146 号),宁波大学南侧下白沙路建设将正式启动,并于2022年正式开工建设。按照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下白沙路建设方案,并经学校研究同意,下白沙道路与绿带建设涉及到我校的临时房与设施主要包括:(1)东区垃圾站;(2)土木环境学院火灾实验室;(3)一号排污泵站;(4)宗瑞航海楼南侧的后勤临时用房、海运学院临时用房;(5)体育学院西区球场管理用房;(6)车队部分临时用房。
请上述相关单位、部门所涉及的临时用房相关设施设备需要统一搬迁的,请将资产设备名称及搬迁费估算于11月15日前报校园规划建设处。需要统一报废的,请将资产清单于12月1日前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统一处置。
校园规划与建设处联系人: 陈荣;联系电话:888678,552102。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人:虞龙;联系电话:888480,521688。
校园规划与建设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11月8日